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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搭上“讨薪潮” 男子以讨薪设局诈骗被拘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06日 13:3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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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夏 梦 通讯员 冯 筏 冯 建)每到年关,总有人为“讨薪”奔波。但也有人顺势搭上了这股“讨薪潮”,玩起了诈骗的勾当。1月30日,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发生在去年的以“讨薪”设局的诈骗案。

包工头王某,四川人,2011年初,在我市承包了一项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不料,由于缺乏经验,致使工期延误,工程老板因此终止了施工合同,双方进行结算。亏了钱,下面还有些工人的钱未结清,王某遂打起了讨薪的歪主意。

2012年1月中旬,王某叫来手下的几个工人说,“这个工程我做亏了,没钱给大家发工钱了。”一听这话,大家都急了,这拿不到工钱怎么过年?王某随即开始部署他的大计。“要拿到工钱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但需要大家配合。我给你们出欠条,你们找工程老板要。如果老板不给,你们就去找政府部门要钱。临近过年了,农民工讨薪比较容易,你们闹一闹肯定能拿到钱。”

为了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几个工人都同意了王某的这个“妙计”。7名工人以无法联系上王某、拿不到工资为由,向工程老板讨薪。工程老板以该工程已与王某结清为由拒绝支付工钱。而后这些工友又到多个部门讨要说法,经协调,最终这些工人们凭着手中欠条从工程老板处领得工资共计10万余元。工程老板越想越觉得自己冤枉,随即报了警。王某被抓后,将其中大部分款项归还给了工程老板。

在庭审现场,王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诈骗计划,当时,一心想把亏损填补才想出了这个馊主意。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最终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