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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2月18日讯(记者周维强)宁波市农业局副局长凌永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宁波的政策环境、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都对发展“家庭农场”比较有利,今年市里还将出台关于“家庭农场”的相关政策,重点培育一万家“家庭农场”,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标准化建设,提升1000家左右作为标准化“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指现代农业家庭经营组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专门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并且经过工商部门注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农业经营主体。
凌永建说,“家庭农场”主要是由以前的专业大户发展起来的。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宁波已经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粮田适度规模的经营大户。90年代后期,一些规模大户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发或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将自己的经营行为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寻求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目前,全市从事种植(大田,不含山林)、畜牧养殖的“家庭农场”共有385家。
“家庭农场”的优势在哪里呢?凌永建说,首先“家庭农场”是在农业家庭承包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核心是稳定家庭经济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一部分土地向专业大户集中组建“家庭农场”。这样既坚持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能充分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力。其次,“家庭农场”要在激烈的市场中生产和发展,必然要加大物质和科技投入,全市“家庭农场”生产设备普遍投入均在几十万以上,规模较大的投入达上千万。“家庭农场”如同家庭企业般,具有较好的传承性,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此外,“家庭农场”的农产品更为丰富,更注重质量安全,农场主更易接受新技术、新品种、新设施。如今,在农场主们的带动下,他们的下一代、以及更多的农户加入到了家庭农场的行列。
根据2010年统计数据,全市385家“家庭农场”实现销售8.26亿元、利润1.48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实现销售214万元、利润38万元,大大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