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八:高速路上发动机突然熄火 消保委调解终获退车
2012年5月12日下午,于先生驾驶买来不到半年的汽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约100~110km/h),在没有任何故障报警的情况下发动机突然熄火,方向盘、刹车、发动机等同时出现故障。多日后,于先生向江北区消保委投诉。江北区消保委在接到投拆后及时与4S店联系。在查明原因后,经调解,最终4S店同意一次性退还于先生28.7万元购车款,于先生支付车辆折旧费2.8万元,双方表示满意。
案例九:电动自行车充电起火 消费者获赔、换新车
2012年8月3日,陈某将电动车的电池拿到车行进行保养,当晚照常在车库给电动车充电,不料电动车自燃,放在旁边的电冰箱也烧光了,且陈某新装修的两间地基的别墅一下变得灰头土脸,屋里的电器也被熏黑,损失惨重。事后,陈某与车行就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
宁海县消保委在与商家联系核实后,经过前后两次调解,车行最终答应给陈先生更换一辆新的同品牌电动自行车,并给予经济赔偿10万元。
案例十:超市购物摔成骨折 消保委调解获赔偿
2012年1月19日,高女士在镇海炼化厂内一超市购物时不慎摔倒,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高女士家属要求超市支付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万元,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镇海区城北消保委分会调查取证,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协调后,由超市一次性赔偿高女士医疗费、护理费、后期复诊费等共计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