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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如何对症下药?傅企平“开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11日 07: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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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交警部门近日掀起严查9类交通违法的“风暴”,“中国式过马路”等成为整治重点,仅第一晚短短几小时的整治行动就查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958起、行人闯红灯215起。实际上,从全国范围来看,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量之大远超警力所能,专项整治也极难做到“法网不漏”。那么,如何才能对症下药,根治非机动车、行人的违法交通行为?全国人大代表、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开出方子”,建议给非机动车、行人建立交通信用档案,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

  从2013年1月1日起,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由于该规定各项处罚措施严于以往任何交通法规,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傅企平代表认为,对于道路交通中重要因素的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目前交警部门相应的管理和处罚却相对滞后,使得行人横穿交通隔离栏、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自行车进机动车道等违章现象难以得以控制,严重危害到交通安全。2012年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报告数据显示,我市电动自行车拥有量目前已超过200万辆,全年涉及电动自行车上报道路交通事故1405起,死亡205人。

  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都有相应的“路权”,任何一方都不能侵犯他方的权益。傅企平代表说,现在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行人等非机动车方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发现后往往当场教育就结束,即使是罚款,额度也很低,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造成目前法规无法对非机动车方加以有效制约。建议交警部门建立相关档案,记录非机动车的违规行为,类似于银行的信用记录,在非机动车驾驶者考驾照、交通肇事理赔等处理中,重点参考该信用档案,或定期公布,从道义角度加以制约。

  傅企平代表还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上路前应进行严格的道路交通知识培训和考核。有关部门应采用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深入人心,营造和谐交通的良好氛围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