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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下车库居然开起快餐店 工商:属无证经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13日 07:2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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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 出租给了长期合作单位

  周宿云庭小区物管浙江永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杨主任说:周宿云庭小区是拆迁安置房,由物业公司、宁丰村和周宿渡居委会一同管理。整个小区去年年底才交付,现在业主几乎还没有入住,很少有车子停到地下车库去。小区现在还处于装修阶段,需要将装修遗留的碎石清理干净。经三方协商,在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暂时将小区的广告和快餐承包给了一家和物业公司长期合作的宁波诚浩装饰有限公司。地下车库的快餐店是由这家公司承接的,合同也是这家公司和快餐店签的。

  杨主任说,宁波诚浩装饰有限公司的员工小余告诉他们,快餐店证件都是齐全的。

  杨主任还告诉记者,地下车库开快餐店的事,有业主向物业反映过,物业公司和外包公司已经协商了,打算将快餐店搬至地面上的停车位。由于小区业主基本没有搬进来,很少有车会停放,并不影响居民。他们会要求快餐店在地上铺上防油脂的布,保持小区地面干净。

  工商 没有营业执照,属无证经营

  “在地下车库开快餐店,我们是不会审批餐饮营业执照的,个体户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才可以合法开店经营。”市工商局江东分局办证中心的陈老师表示。

  “地下车库开快餐店,虽然没有在地下车库烧菜做饭,但是他们将做好的饭菜拿到地下车库去卖,并且得到了一定的收入。没有营业执照,得到经营收入,是属于无证经营。”市工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会去现场调查。

  “按规划配建的地下车库,属于公用空间,归全体业主共有,擅自出租违反《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即使在租借时签订了合同,该合同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的唐才宗律师说,地下车库规划的用途是停车,不管怎样,擅自改变停车位用途的行为是违法的。

记者 张寅 实习生 陈佳玮 文/摄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