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日前发布数据,2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3.5%,涨幅比上月高2.6个百分点。
受今年春节因素影响,所调查八大类消费品及服务项目中,除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持平外,本月其他六大类价格同比全部上涨。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4.2%,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1.8%,衣着类价格上涨4.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3.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2.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4.7%。
受春节期间食品价格和部分服务项目价格大幅上涨的共同影响,与上月相比,2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1.6%。
首先,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3.3%。受春节因素影响,水产品、鲜菜、鲜瓜果、肉禽及其制品等食品价格都呈现明显上涨,推动本月食品价格环比指数继续走高。
其次,服务项目价格大幅上涨2.3%。主要是因春节期间部分服务项目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所致。其中,旅行社收费上涨19.2%、个人服务价格上涨13.5%、家庭服务价格上涨12.4%、维护修理费用价格上涨6.3%、洗车和汽车租赁价格分别上涨38.1%和10.0%。(记者 鲍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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