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3点11分,一四川男子在江北连接线道路上超速行驶被交警查获,流动测速仪采集的机动车时速为129公里,在限速80公里的城市道路上超速50%以上。
城市道路上超速行为频发
据了解,江北连接线道路宽阔,车流量较少,总体道路通行条件不错。尽管红绿灯路口较少,但沿线分布了不少村庄,超速行驶车辆对周边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很大影响,向交警部门投诉超速行为的不少。
为此,江北交警大队慈城中队的民警不定时在江北连接线(4km+400m)处设置6F临时测速仪,专门整治超速行为。仅12日一天,便现场查获45辆超速行驶的机动车。超速50%及以上的就有2辆,其中一辆就是四川人何某驾驶的黑色小轿车,而另外一辆则是余姚人董某驾驶的灰色轿车,时速也高达120公里。
两人均在下午3点多被查获。至于超速原因,两人均表示,道路条件太好了,按照常规思路,又不会被抓,就忍不住开快车了。
交通新规加重处罚城市超速
据民警介绍,在被查处的40多人中,绝大部分是男子,驾驶的基本是小型客车,且超速多在20%-50%的范围。以往,机动车50%以上的超速行为多发生在深夜和凌晨时段,但现在,城市不少道路的通行条件都比较好,尤其是新开通的道路上,即便在大白天,这种行为也会发生。
超速行车,扰民又不安全,也是诸多市民投诉的热点,新修订的交通法规也加重了对该违法行为的处罚。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交通新规,小型客车在城市道路上超速行驶,20%以下记3分;20%-50%记6分;50%以上一次性记满12分,需要到交通安全学校参加学习并重新参加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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