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消费承诺是否兑现难说 签订特殊条款莫忘字斟句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19日 07:15   【 】 【打印
0

  严勇杰绘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最近各地工商部门接到多起纠纷,部分商家利用合同条款或文字上的疏漏来逃避责任。

  因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与商家订立合同时应尽可能明确双方权责,特殊条款尤其需要字斟句酌。

  瘦身无效可退款?

  去年10月,市民余小姐在江东区某美容美体中心购买了一个瘦身套餐,在消费卡中充值了上万元,并与该中心签订了一份瘦身书面合同。

  在该合同中,对方承诺经过一个疗程的瘦身服务,余小姐的体重及体型将达到合同中的规定。起初,余小姐感到瘦身效果明显,但渐渐地效果越来越差,经过2个多月共7次瘦身,余小姐的体重不但没有减下来,反而出现了反弹。由于与对方在退款问题上也协商不下,余小姐遂向工商部门求助。

  在调解中,余小姐认为商家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尽到应尽义务,应全额退款并赔偿精神损失。但工作人员了解到该份合同中虽写明了余小姐瘦身所希望达到的要求,但未具体规定瘦身无效情况下的退款金额或比例。最后经调解,美容中心退还余下疗程的瘦身费用并适当给予补偿。

  工商提醒:在签订这类瘦身合同前一定要慎重,一方面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并尽量在补充条款中详细写明自己所要达到的要求,同时明确约定无效或未达到要求的退款金额或比例。另一方面,也应对所谓的效果作具体约定,比如多久达到效果、标准如何等。

 [1] [2] 下一页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