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朱某做“黑车”生意被交警扣车后,居然在警车上偷了协警的一只苹果手机。1月28日,镇海检察院对朱某以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做“黑车”生意被查 上警车后竟偷协警手机》)。上周五,镇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拘役5个月,缓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10月31日,做三轮车非法营运生意的朱某被交警查获,车子被扣,协警让他坐警车去停车场将三轮车上的私人物品取回。路上,朱某看见副驾驶座上有一只苹果手机,遂起贪念,将手机放进自己口袋,下车后藏到了停车场门外的树下。
后在协警的反复询问下,朱某终于承认是自己拿的,并将手机交还给协警。
镇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记者 胡菲 通讯员 焦川 正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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