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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上牌开走新车 慈溪一车主遭遇连环套
稿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2013-03-20 11:19:56

 

4S店:购车款已退,并向警方报案

记者将奕女士情况反映给慈溪骏佳,他们的说法与奕女士却大有出入:

2012年12月初,黄某到慈溪骏佳展厅签好购买新车合约,办理好所有验车所续后提走新车。

12月18日,在慈溪骏佳工作三年的客服经理霍某劳动合同到期,霍某当时已在办理离职手续,同时向公司提出黄先生是其朋友,因家中个人原因急需用钱,能否最后卖个面子给霍某,退了这辆新车。慈溪骏佳表示:“考虑到霍某的人情及反映的客户家中急需用钱的情况,另车辆经我司售后部门查验过,行驶未超过40公里,且无任何损坏的痕迹,车辆也未上牌,经公司管理层沟通,便同意退回公司。”

12月20日,慈溪骏佳派销售经理、财务经理,慎重核实了奕女士母子的身份以后,由销售经理李先生口述、打印了一份退车申请。慈溪骏佳表示,他们提醒奕女士母子看清楚内容后,对方签了名,当天也退回了车辆的关单、发票等相关手续。随后,黄先生也配合慈溪骏佳完成了所有的保险退款手续。“从以上工作流程来看,从客户签署购车协议、提车到退车的所有手续,我司各部门人员都严格按照规定来办理,没有因为是熟人介绍忽略任何环节,并且在核实客户身份证及确认签字样本后在严谨、清晰的明示和告知下办理了整个的退车手续,车主黄某和付款人奕某一直都在积极配合相应的工作,从未提出过任何的疑问。”慈溪骏佳表示。

慈溪骏佳还告诉记者:“2013年1月20日,黄某的父亲到我公司,拿出了另外一份‘协议书’,无签署日期,所盖公章系私刻的假章,内容大概是:慈溪骏佳在2013年1月20日前再交付一辆车(车型未写)给黄某,同时补贴10万元等,由奕某签署。据当事人讲是霍某给他们的,当时,我公司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上协同黄某的父亲一起,到坎墩派出所报案。”

简单来说,4S店认为,因为霍某讲情,4S店同意退了这辆车,并把车款按黄某和奕女士的书面约定退还了。

进展:车主准备起诉

花了50万元,满怀期望地在等着新车的奕女士一家,听到消息后彻底蒙了。目前,虽然他们已报案,但因霍某失踪,一直无法得到结果。他们报案的慈溪坎墩派出所吴警官告诉记者,慈溪这家雷克萨斯4S店有几位客户在买车中出现了问题,与4S店已辞退的原员工霍某有关,派出所已立案,并非常重视。现在,派出所一方面正对霍某父母做工作,让其父母劝霍某投案自首;另外,专案民警也在千方百计抓捕霍某。“消费者报案以后,如果认为4S店有责任,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毕竟霍某曾是4S店的员工。”吴警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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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