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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万人次去年贷款办卡遭拒

3月15日起银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5年后可消除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2日 07:0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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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信用记录好不好,关乎您的贷款申请能否通过。笔者昨天从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了解到,去年有9.7万余人次因为信用记录问题,其贷款或办卡申请被金融机构拒绝。其中,个人贷款申请11783笔,涉及贷款金额32.81亿元;信用卡申请85753笔。

  近年来,市人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设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记录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个人信用状况。其中,收录的个人信用信息包含身份识别信息、贷款信息和信用卡信息、为他人担保信息,涵盖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银行在发放个人车贷和房贷、审核个人信用卡申请、发放企业贷款前,对申请客户或企业法人进行仔细的个人信用考查已经成为惯例。

  目前,全市已有超过270万人在个人征信系统拥有了自己的信用档案。到去年末,6017户建立信用档案的中小企业获得了银行信贷支持。2012年,企业和个人在征信系统的查询量分别达到363.84万次和227.76万次。

  本月15日起,《征信业管理条例》开始实施。此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征信市场中信息采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加强了对个人和企业的隐私保护。条例对个人不良信用信息的保存期限设定为5年,即当逾期月份距个人信用报告生成时间超过5年时,这条逾期记录将不再显示在信用报告上。值得提醒的是,如果信贷业务已经转为呆账或核销,则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

  个人认为信用信息有错误、遗漏的,该怎么办?人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相关人士介绍说,目前个人征信信息异议处理有两个途径:一是向信贷业务发生机构直接提出,要求其核实、修改有关信息;二是信息主体向人民银行提出异议申请,人行受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异议核查情况。市民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人民银行有关机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记者杨绪忠实习生蔡旭东通讯员高兴)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