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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稿源:  | 2013-03-25 15:47:37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主线,突出法治文化建设,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影响力,为我市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重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1、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把握省、市党代会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切实把新要求、新任务落实到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

  2、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3、学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实施“六个加快”,深入开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扩大内需、优化投资结构、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4、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和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5、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机动车使用和管理、出入境管理、证券投资、边防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预防电子商务犯罪、保护网络信息和个人信息以及食品药品、消防、卫生等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精神卫生、社区矫正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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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龚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