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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诞生首批“家庭农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7日 13:4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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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塘岛乡农户金从标从工商登记人员手中接过了“象山高塘绿苑家庭农场”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3月19日,晓塘乡布厂村村民唐江锋从定塘工商所领到了“象山江丰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截至昨日,我县已有6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家庭农场。

金从标经营的农场,承包土地有700余亩,主要从事瓜果、蔬菜的种植与销售,其中红心火龙果、草莓、蜜梨等水果是其主打产品。“听说中央一号文件支持我们农民办家庭农场,正好合了我的心意。”金从标告诉记者,他搞规模化农业十多年,以前只专心于种植,销售基本靠收购。虽然此前一直在规划农场发展道路,但由于政策的限制,只能安心当个普通农民。当得知中央鼓励农民搞家庭农场时,他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就抱着试试的心态到工商部门咨询,能否为自己的农场办张“身份证”。

工商工作人员在了解有关情况后,向金从标等人详细讲解了家庭农场个体执照办理等程序,为其解答疑问、提供材料样本、指导注册登记。同时,工商注册窗口还专门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受理相关材料,在资料准备齐全后当场颁发营业执照,为家庭农场设立提供了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记者了解到,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它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像此类情况以往都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形式办理,但合作社登记要求相对较高,而家庭农场则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要求来登记,材料少、程序简单,相对于从事农业经营的种植养殖大户来讲,正好符合了他们的实际需求。(记者 俞宇 通讯员 庄斌魁)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