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如何保护城郊宝贵的良田?日前,江北区在全市率先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以全区耕地总量为基数,设立每亩20元的耕地保护基金。这也是全省首个以村经济合作社为奖补对象的耕地保护机制。
江北区现有11.7万亩耕地,其中基本农田占到八成。近几年,该区迎来新一轮城市建设,一方面,大量外来务工者在近郊农村租房居住,另一方面,作坊式企业也从城区转向农村,耕地保护面临新挑战。
“耕地红线绝不能碰,必须落实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江北区有关负责人表示,“过去耕地保护考核只停留在镇、街道,而忽略了村经济合作社应该承担的责任。”
江北国土分局副调研员唐鹏军说,新出台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实施办法》,把保护的关口下移到村,计划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经费,奖励给保护耕地得力的村经济合作社。
根据实施细则,一个村经济合作社一年违法用地、非法采矿超过2宗,经费就将砍去一半。而一旦侵占基本农田数量超过半亩,经费将被取消。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确有违法用地的村及主要负责人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违法用地制止、整改不力,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超过15%的,启动对街道、镇主要领导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
为补偿经济欠发达村在保护耕地上作出的利益“牺牲”,江北区采取“奖励翻番”,奖励额度提高到每亩40元。“有了激励机制,我们的保护积极性更高了。”西江村书记刁国东说,村里1300亩耕地,村集体每年可增加收入5万多元。据统计,江北区16个欠发达村拥有1.9万亩耕地,最高可获得75.9万元保护耕地工作经费。 (余方觉 孙吉晶 俞义 胡蓉 吴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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