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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出台幼儿园招生政策 有条件的可招托班或亲子班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15日 08: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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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鄞州区幼儿园招生政策近日出台。今年该区将扩大资源,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满足3-5周岁辖区户籍幼儿入园需求,确保3-5周岁户籍儿童净入园率达到99%以上。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幼儿园经各镇乡(街道)政府和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可以实行托幼一体化,招收托班或亲子班。

  鄞州区幼儿园的招生,将实行在实际居住地幼儿园就近入园原则、“住、户一致”优先原则,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其它中心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本辖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其次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如果3-5周岁户籍幼儿数多于招生计划数,则由当地教辅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划分招生区域,帮助安置未能入园的户籍适龄幼儿到其它幼儿园就读。在班额方面,该区教育局规定,大班最高上限为每班40名。

  充分考虑非户籍人员子女入园需求。华侨华人和人才引进人员子女、安置军人子女、港澳台籍儿童、外籍儿童等,由各镇乡(街道)教辅室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协调入园。各镇乡(街道)统筹协调当地学前教育资源,在满足户籍儿童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尽可能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

  据悉,幼儿园招生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年4月15日至5月15日。这期间,各幼儿园开展报名工作,办理招生手续,具体时间由各镇乡(街道)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确定。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记者 成良田 通讯员 顾燕波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