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特大安全环节生产、销售“地沟油”系列犯罪案件的一审宣判,2名主犯被判无期徒刑,食品安全犯罪又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我市的食品安全形势如何?食品安全犯罪呈现哪些特点?昨天,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2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记者从《白皮书》中了解到,2012年,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2件,同比大幅上升。
“这一方面说明我市公安、食品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强,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市中院法官表示。
我市食品安全犯罪特点
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据《白皮书》分析,我市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除了数量迅猛上升外,还呈现某些食品安全犯罪较为集中的特点,多发生于经双氧水、甲醛浸泡的鸡爪等熟食(23件)、染色玉米片掺入的辣椒粉(6件)、松香煺毛的猪肉(5件)等食品。
从身份、文化程度来看,被告人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程度多在初中以下;多为共同犯罪,其中又以家庭式共同犯罪居多,被告人多为家庭作坊式的小商小贩。
“正是由于被告人大都是外来务工的小商小贩,其业务情况一般没有正规的记录,侦查取证困难,造成具体销售金额难以查实、认定,一些案件因此量刑相对偏轻,导致违法犯罪成本不高,难以有效抑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法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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