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虽然只有23岁,但宁海籍女孩葛某早已前科累累。有几次,她都用身孕当护身符逃避处理,但这次“王牌”没有了:4月9日,葛某被批捕,而罪名竟是强奸罪、盗窃罪。一名女子为何会犯强奸罪呢?
据悉,初中文化的葛某习惯小偷小摸。2009年,她曾两次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但均因怀孕不执行。
去年5月28日,葛某再次因涉嫌盗窃被抓。那次,她又因怀孕被取保候审。但就在取保候审期间,葛某与他人犯下了强奸罪。
据悉,四川籍女孩小月(化名)尚未成年,在外玩时与葛某、王某认识。去年6月3日晚11时,她们与男子张某在鄞州咸祥一宾馆内。当时,张某看中了小月,想与其发生关系,并让葛某、王某帮忙劝说,但小月不愿意。
为此,张某与王某偷偷商量后,买来安眠药放进可乐内。谁知小月喝了一口,察觉味道不对,不肯再喝。最终,葛某、王某采用拳脚殴打、言语威胁的方式,逼女孩喝下放药的可乐,并逼其与张某发生关系。而小月因害怕再次被殴打,先后两次被张某强奸。
接到报警后,警方于去年6月7日将3人抓获。当时,葛某表示自己虽有孕在身,但她不想要孩子,想做人流接受法律制裁。谁知次日,葛某去宁海某医院做完人流手术后逃跑。而张某、王某(系从犯)犯强奸罪,均被判刑。
同年6月12日晚,葛某在高桥向一女孩借宿,却偷了女孩的苹果手机等物。之后,葛某销声匿迹。去年8月10日,她因涉嫌强奸罪,被鄞州警方列为全国逃犯。
自葛某在高桥盗窃财物后,高桥派出所刑侦中队一直在侦查她。3月14日,民警终于在宁海某宾馆内抓获葛某。
当民警问这次她是否怀孕时,葛某表示没有。民警带其去医院做了B超检查,确定其没怀孕。葛某说,她曾四五次怀孕,有两次因身孕期间盗窃,拘留不执行。但这次,她没法开脱了!(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俞晓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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