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我市于去年12月1日正式开展“营改增”试点以来,结构性减税效应逐步体现。市国税局昨日提供的信息显示,截至3月末,国税部门确认并纳入征管系统的“营改增”纳税人22827户,入库税款5.21亿元,96%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
国税部门统计显示,扣除航空运输服务业后,全市试点企业一般纳税人申报应纳增值税与原营业税政策测算的应纳营业税相比,累计减负约5550万元,总体减幅超过13%。同时,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全线减负,全市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与原营业税政策测算的应缴营业税相比,约减负3000万元。
出口服务企业成为“营改增”政策惠及者。4个月来,全市受理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企业7户,涉及免抵退税额1200万元;出口免税企业16户,申报免税销售额约6700万元。
“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市国税局根据宁波本地实际优化纳税服务,如根据宁波货运市场比较发达的情况,不仅在办税服务厅增设99个“营改增”服务窗口,而且专门在规模较大的货运市场增设了两个开票点。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的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我国将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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