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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江东幼儿园招生政策出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20日 07:2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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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继江北后,海曙、江东也相继公布了今年幼儿园的招生政策。全市具有学前教育招生资质的幼儿园及招生公告,公布在宁波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宁波教科网。家长可登录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官网和报名幼儿园网站查看招生公告。

  海曙

  海曙区规定:2007年以后交付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小区内业主子女。要求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与海曙不同的是,江东区没有在房子交付时间上提出要求。

  另外,海曙区还规定各幼儿园在确保区域内户籍幼儿入园的前提下,如有富余资源,可接收居住在海曙的非海曙户籍的幼儿。系统办的幼儿园在解决本系统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可就近向社会公开招生。海曙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4月22日至4月26日。

  江东

  江东区2013年幼儿园招生,实行网络登记报名。优先满足3周岁至5周岁江东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网上登记:5月2日至5月6日。区内具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均实行网上登记。家长可登录幼儿园网站进行登记操作(操作方法见网上登记系统的说明)。

  现场验证与确认报名:5月9日至12日。各幼儿园可从中选择具体时段。家长按照幼儿园通告、通知的要求办理。

  一般情况下,5月13日至15日告知拟录取情况。拟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幼儿园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昨天,海曙、江东两区还特别重申了一些招生纪律。海曙区规定: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儿童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各类幼儿园招生不得收取报名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各类幼儿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耐心宣传招生政策,努力为家长报名提供便利条件,做到无违规招生。

  江东区要求规范办班,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按规定年龄分班;严格控制班级学额。如因办园规模调整等需超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记者陈敏)

编辑: 张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