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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嫁老汉 贪的是遗产 婚后3个月老汉起诉离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20日 07:3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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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岁保姆和80岁老汉登记结婚刚3个月,就逼迫对方写遗书留遗产给她,还拿用了近10万元。最终,两人矛盾激化,老汉一纸诉状将保姆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钱款并离婚。近日,鄞州法院审理了此案。

  周老汉今年80岁,一个人鳏居多年。陈某今年54岁,去年5月丈夫亡故。周老汉和陈某都是鄞州某村的村民。在丈夫去世后,陈某到周老汉处照顾其饮食起居,当起周老汉的保姆。经过几个月的相处,两人关系产生微妙的变化。2012年8月24日,陈某和周老汉登记结婚。

  结婚之初,周老汉为陈某购买了金项链作为信物,两个人同游上海。为表诚意,周老汉还将自己名下6万元存单交给陈某保管。

  但好景不长。婚后不久,陈某开始挑唆周老汉与其唯一养女之间的关系,并逼迫年迈的周老汉先后写下遗嘱两份,将所有财产留给陈某本人。

  2012年9月23日,周老汉因交通事故入院治疗,便告诉陈某他名下存单、身份证所放地点及密码,让陈某回家取钱。自此,陈某拿到周老汉身份证后就没有交还。后据调查,陈某在之后20天里,将周老汉名下所有存款和现金共计10万元全部拿走。

  周老汉得知后,与陈某间的矛盾爆发。周老汉将先前交与陈某保管的6万元存单挂失取回。

  2012年11月13日,周老汉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陈某返还98611.40元。

  立案之初,周老汉考虑到如果不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可能赢了官司却依然拿不到钱,于是申请法院对陈某转移的钱财进行银行冻结。但工作人员查询发现陈某已于2012年10月15日将周老汉名下6万元存款转存于自己名下,并于10月26日将全额本息提取后销户。工作人员通过对其他银行查询,最后成功冻结了陈某名下的6万元存款。

  在法庭审理案件过程中,陈某情绪激动,反复强调自己与周老汉确有感情。而问及财产问题,陈某就表示其拿取的周老汉的近10万元,事后都给了对方,或帮其还债,不肯返还钱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两人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破裂,判令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同时查明,周老汉的6万元存款确为陈某领取,而陈某无法说明还债的具体去向,故陈某应将该笔存款返还周老汉;其余款项虽由陈某领取,但考虑到两人毕竟共同生活,该款确实可能用于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的治疗花费及其他日常生活开支,所以不必返还。

  案件宣判后,陈某提起上诉,市中院于4月5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 张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