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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门口榔头砸人公然抢钱 劫匪刘某被判12年徒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03日 07:2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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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今年1月17日,奉化公园路,一名刚从银行出来的男子,头部遭受榔头袭击,刚提的10多万元现金被抢走。

  光天化日,持械抢劫,这起案件令当地群众十分震惊。奉化警方迅速行动,案发后仅一小时,就抓获了行凶者刘某。

  昨天,奉化法院经审理,以抢劫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江西人刘某今年40岁。2004年,他在南京因抢劫被判刑11年。

  今年1月17日,是刘某刑满释放一年的日子,没想到在这个“纪念日”,他却选择了再次犯罪。

  当天中午,刘某带着一把榔头,来到奉化公园路上一银行旁边的公交车站,一直等着机会。守了近一小时后,一名男子拎着一只银行的黑色塑料袋从他面前经过。“袋子里好像装的是钱,我就从后面跟了上去……”

  趁男子走到路边正要拉门上车时,刘某举起榔头直直砸向他的头部,男子当场倒地,血溅了一路。刘某抢走钱袋,跑了几条街后坐上一辆出租车。

  奉化警方立即跟踪追击,通过设卡将刘某抓获,并缴获被抢的近14万元现金。遭袭的男子,经医治后性命无虞,经鉴定,已构成轻微伤。(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筏)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