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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办法出台 上级随意转嫁工作 社区可评"不满意"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04日 07:4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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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年起,我市首次建立社区评议机关制度,党政各部门服务社区工作情况均要接受社区评议,并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对市直单位的社区评议机关考核办法已制定出台。考核办法明确,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象的市直各单位均要接受所有社区的满意度评议。

  评议内容由10项指标组成,主要包括是否在社区随意设置组织机构和工作牌子、是否向社区转嫁超过社区能力范围的工作、交由社区承接的工作是否落实“费随事转”、是否向社区交办未准入的社区盖章项目和社区创建评比活动,以及指导社区的工作成效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等。每项指标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太满意”、“很不满意”等选项,分别对应相应的考核分值。

  根据考核办法,每年11月底前,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评议表发到全市每个城市社区,由各社区进行满意度评议,汇总的评议结果按一定比例计入市直各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分。记者 滕华

编辑: 张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