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询问: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什么时候办?在哪儿办?
市人社局答复:第一类群体在街道(乡镇)办理。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成年人请于5月15日至6月30日(非工作日除外),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站办理参保(续保)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幼儿园大班孩子可在街道(乡镇)办理参保,学龄段内未入学未成年人可在街道(乡镇)办理参保。
第二类群体在学校办理。市区各类学生2013年度参保缴费分两阶段办理,第一阶段参保缴费期为2013年5月15日至6月5日,第二阶段参保缴费期为9月1日至10月15日。中小学、高等院校的在校生请于5月15日至6月5日,通过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新学年入学新生及因各种原因未在第一阶段办理参保(续保)手续的学生,在第二阶段(即9月1日至10月15日)通过学籍所在学校补办参保(续保)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初中毕业生统一在高中入学后再办理参保,小学毕业生可在目前所在学校参保,高中毕业生不再通过学校办理参保。
网友询问:参保缴费办理时带些什么资料?
市人社局答复:在街道(乡镇)办理的——续保人员(指去年已参保的):随带户口簿原件、本人《居民医保证历本》,对街道(乡镇)社保站提供的《续保确认表》或《续保花名册》进行个人基本信息核对后,签名确认续保。首次参保人员:老年居民和非从业人员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信息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首次参保的婴幼儿和未成年人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信息页)、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申请参保登记表》(表格可通过市人力社保网下载或向社保站领取),进行参保登记。由他人代办参保或续保手续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在学校办理的——参保(续保)工作由所在学校组织安排,市、区两级医保中心将《致学生的一封信(暨市区学生医保参保通知书)》通过各学校发给学生,学生及家长请认真阅读学校下发的《参保通知书》并填写其中的《参保回执》,及时返还学校,首次参保的学生一并提供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个人缴费部分享受财政补助的——各类享受缴费财政全额补助人员参保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社会扶助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据悉,各类人员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后,由街道(乡镇)社保站或学校按规定的方式代为收缴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