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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波市区居民医保参保将于5月15日开始办理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3-05-09 16:29:32

  参保缴费补办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7日(非工作日除外)

  据悉,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在上述参保缴费期内一次性办理手续,各类参保人员医疗待遇享受期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虽然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以补办,但为了体现与正常参保缴费人员之间的公平,补办后不能马上续接待遇,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且仍按全年的缴费标准缴费。所以,广大居民和学生务必在参保缴费期内办好参保缴费手续,万一错过参保,应尽早补办,市区各医保经办机构的参保缴费补办受理时间为每月1日至27日(非工作日除外),每月27日后申请补办的,视同次月申请。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过去几年的参保办理情况,市区内人户分离的居民,中小学生,新生婴儿,居住在市区、户籍在宁波各县(县市)的各类居民这四类人员特别容易错过参保。届时,相关人员别忘及时办理相关参保或续保手续。

  今年宁波对参保居民将发放社会保障卡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5月15日起,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成年人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站办理参保(续保)手续的同时,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其中未成年人如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今年9月起,首次参保学生社保卡的申领将通过所在学校统一代为办理,续保学生将根据按需自愿的原则,从今年11月起,由所在学校代为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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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