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三江视点  >  陈章升文集
2013年宁波市区居民医保参保将于5月15日开始办理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3-05-09 16:29:32

  中国宁波网5月9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任社)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要缴多少钱?居民医保参保手续什么时候办?在哪里办理……自昨日中国宁波网刊登《2013年度宁波市区居民医保待遇标准将提高》新闻以来,不少网友通过中国宁波网新闻热线(13777110707)和中国宁波网官方微博(http://weibo.com/duihua110)询问居民医保参保相关事宜。

  今天下午,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网友关心的相关问题作出详细解答,并提醒广大居民和学生家长及时办理参保(续保)手续。记者了解到,本月,宁波各地陆续开始组织各类居民和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其中宁波市区(指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高新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范围内)各类居民和学生的参保缴费将于5月15日开始,由各区分别组织。

  网友询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个人要缴多少钱?

  市人社局答复: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各类居民,指市区非农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入学的未成年人。宁波市农业户籍人口中的被征地人员、土地流转人员可按上述4类人员分类,由个人选择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第二类是各类学生,指市区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技校、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在册就读的学生,对各类学生不限户籍,但不包括在职就读的学生。

  宁波市户籍的二级及以上残疾人、低保对象、社会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财政全额补助,以参保(续保)缴费期内身份为准。

  2013年度居民医保的年缴费标准如下:

[1]  [2]  [3]  下一页  尾页
【编辑:陈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