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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上改字 拆迁款差27万 骗局败露夫妇俩获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10日 07:2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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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多拿点拆迁款,江北的吴女偷偷地将房产档案中的“平房”的“平”字改成了“楼”字。这一字之差,意味着她家可多拿到27万元。最近,夫妇俩被江北法院以诈骗罪判了刑。

  吴某今年52岁,他妻子50岁。吴家建了4间房,中间两间楼房,东西两边平房。2003年,他把东边的平方改建成楼房,但没有办过房屋建筑许可证。

  2010年,吴家的房子被列入拆迁。同年3月,拆迁办要求村民提供房产土地证复印件,吴家的证件上载明当时东边的房子是“平房”。这和土管所档案中的宗地草图是相符的。

  可吴某夫妇认为,他们家翻建房屋是既成事实,应当按照楼房的标准赔偿。

  2010年5月,拆迁办拿来原始档案让村民去核对。吴女士去看了好几次。

  去年,吴某夫妇的口气突然强硬了。他们拿出土地证,上面赫然写着东边的房子是“楼房”,还让工作人员去核对原始资料。

  调出吴家的宗地草图,上面写的果然也是“楼房”,工作人员觉得蹊跷,反复查看才发现其中的“楼”字很像是由“平”字改来的。再调出电子档案,上面还是“平房”。

  土管所报了案,吴某很快交代了真相:是他妻子在拆迁办核查档案资料时修改的。

  一字之差,吴家的拆迁赔偿面积就相差了31.62平米,按照每平米8000多元的补偿标准,吴家可多赔近27万元。

  虽然吴某夫妇并没有得逞,但他们修改土地证和宗地草图上的原始资料,意图谋求更多的拆迁赔偿款,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今年4月吴某夫妇被江北检方以诈骗未遂起诉。前两天,江北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吴女士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记者胡珊通讯员郑培金孙乔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