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5月9日,本报A02版详细解读了2013年度居民医保待遇调整的政策。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5月15日至6月30日可以办理参保手续。因为之后再补办不能马上续接待遇,会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成年人,可以在5月15日至6月30日(非工作日外),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站办理参保(续保)手续。中小学、高等院校的在校生可以在5月15日至6月5日,通过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
市人力社保部门根据过去的参保办理情况,特别提醒四类容易错过参保人员及时参保:
市区内人户分离的居民。这类居民由于搬迁等原因,离开了户籍地,例如户籍在海曙区,人已住到了鄞州区,导致海曙区的街道工作人员难以为他们落实参保,由于居民医保按居民户籍所在区参保,请这类居民别忘记回到户籍地办好参保(续保)手续。
中小学生。请各位家长别忘记落实孩子有没有把各区医保中心发的《市区学生医保参保通知书》和《中小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回执》带回家,并落实孩子有没有在学校参保缴费。
新生婴儿。市区非农户籍的新生婴儿自出生开始就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但需要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监护人可在宝宝出生的次月起,在3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医保中心补办参保缴费手续,按年度标准缴费,其出生之日起的相关医疗费可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到区级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居住在市区,户籍在宁波各县(市)的各类居民。居民需要随时留意当地政策办理时间,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此外,2013年度市区各类居民在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后,还将享受政府提供的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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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可申领社会保障卡
在社保卡运行初期,申领的对象以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为主。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居民参保人员也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
5月15日起,老年居民、非从业人员、婴幼儿及其他未成年人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站办理参保(续保)手续的同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其中未成年人如果还没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今年9月起,首次参保学生社保卡的申领将通过所在学校统一代为办理,续保学生将根据按需自愿的原则,从今年11月起,由所在学校代为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
□记者罗湘波通讯员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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