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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送、贱卖、诉前出售——资产非法转移花样百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16日 07:4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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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非法转移花样百出

  丁安 绘

  千万元服装厂95万元“贱卖”

  一年前,象山县的林某夫妇以95万元的价格将他们价值近千万元的服装厂的股权转让给女儿。此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其女儿又将这些股权无偿赠送给一个亲戚,不到半年,股权再次以极低的价格易主。在这一系列令人费解的行为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原委?近日,象山县人民法院通过一起借贷案的审理,揭开了其中的真相:林某夫妇对外负债3000余万元,为逃避债务,通过低价转让服装厂,以造成无法清欠的事实。林某夫妇、其女儿及亲属之间的股权转移行为属恶意串通,将导致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无法实现,对他们造成了实际损害。法院因此作判决,所有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在法院审理的不少诉讼案中,经常出现所涉资产莫名消失或者缩水的情况,其背后大多隐藏着一个事实,即一方当事人通过资产转移达到某种目的,却严重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聪明者”有“预见”,案发前就转移财产

  所谓的资产非法转移,是指把原先明确存在的各种资产,如现金、债权、股权、股票等金融资产,房产、设备、原材料等动产不动产通过某种不正当手段,故意改变其性质,使资产的权属发生改变。资产非法转移的情况主要出现在民间债务、银行借贷、欠薪等涉及财产的案件中:欠债者被追讨或起诉后,企图通过资产的转移,避免判决后被执行。更有“聪明者”早有“预见”,在事发前几个月甚至更早以前就开始财产转移。

  象山法院民事庭的法官说,对以房产等为代表的不动产的非法转移,主要形式是贱卖甚至白送,大多发生在起诉前后,交易的另一方当事人或是子女、或是亲戚、或是朋友。譬如在林某夫妇案件中,他们把股权贱卖给了自己的女儿,女儿又“赠送”给亲戚,之间的关系一目了然。

  做假账是转移财产的另外一种方法,在离婚案中经常出现。慈溪一对夫妻多年前开始办厂,共有三套住房,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后来,妻子不堪丈夫在外包养“二奶”而起诉离婚并分割财产。案件审理时,男方拿出一大堆欠条,债务总额竟达1500万元,还叫了厂里的会计做证人,要求女方共同负担债务。女方明知道债务是伪造的,却苦于拿不出可靠证据。

  查处非法转移财产难度较大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要追回被转移的财产难度很大,因为大量的财产转移是在私下进行的,等另外一方当事人获悉,财产转移早就完成。而经过精心准备的财产转移行为,甚至不可能被外人所知晓。

  值得注意的是,财产转移往往与虚假诉讼相联系,法院警告称,这样的虚假诉讼行为一旦被确认,极可能惹出大麻烦,甚至被判刑,根据相关法律,可能涉及的罪名为: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诈骗罪。如果在薪金案中转移财产,则可能被处恶意欠薪罪。

  记者董小军通讯员柳晨硕韩晓红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