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偷来电动车,卖给车行;熟络后,谎称要买新车,试车时溜之大吉;最后再用骗来的新电动车,换了1900元,外搭一条烟。
为骗钱,宁海的这个小偷可谓机关算尽,但最后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日前,该男子被宁海法院以盗窃罪和诈骗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宁海人卢某在车站边开了一家小旅馆,顺带卖些烟酒,往来的人流较多,生意也不错。去年12月份的一天,店里来了一常客王某,卢某上前招待。王某是宁海长街人。寒暄中,他提起自己因为要离开宁海,花3100元新买来的电动车没处放,着急脱手,还把电动车的合格证、发票之类的相关凭证拿出来给卢某看。
卢某刚好打算买辆电动车,就以1900元的价格买下了。第二天早上,王某向卢某赊了条中华烟,称出外办事,晚上回来就还钱。然而,等到晚上11时多,王某仍然没有回来,卢某开始怀疑电动车的来路。次日早上,卢某按照发票上的地址找到车行,这才知道电动车竟是王某从车行骗去的!
原来,去年11月份的时候,王某就曾两次带着旧电动车到这家车行来卖,分别以150元、350元成交。车行老板赖某因此与王某相熟。去年12月初,王某来到车行,提出要买车。去试车前,王某还主动把背着的电脑包放在店里押着。谁想,王某一去不回。赖某打开电脑包一看,里面全是报纸!
去年12月18日,警方在台州将王某抓获。
经查明,赖某购得的两辆电动车也是王某从他处偷来的。除此之外,王某还另外偷了一辆电动车,卖给了另外一家车行,并以同样的方式骗得一辆新的电动车,卖给了台州人。案件破获后,几辆电动车均退还给了被害人。(记者单玉紫枫通讯员金萍杨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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