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现金首饰不见 原是妹夫伸贼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20日 07:29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家住海曙区的方女士,苦于租房内找不到安全的藏钱财之所,就把现金和金银首饰藏在了她认为比较安全的阳台一堆木头后面,结果还是被人偷了。谁能料到,伸“贼手”的竟是自己的妹夫。

  去年7月的一天,方女士和男友王先生闹矛盾,就找来自己的妹妹小方和妹夫刘某一起商量。过了一会,两姐妹起身离开,留下刘某一个人呆在方女士暂住处。妹夫刘某今年26岁,是湖北人。不设防的方女士根本没想到妹夫知晓她的藏金处,更想不到妹夫会起贼心。

  原来有一次,刘某为了充门面,曾经向方女士借过一条项链。他看到方女士去了一趟阳台后就拿着项链进来,猜测首饰应该放在阳台某处。趁着屋里只有他一个人,刘某迅速搜索阳台,结果发现那堆木头里藏着7000多元现金和一包首饰,里面有11个挂件、5枚戒指、3条项链、2个耳钉、1个手镯,都是千足金或铂金的。

  当天晚上,方女士就发现藏在木头堆里的钱和首饰不见了。通知妹妹和妹夫后,妹夫刘某还假装帮她一起寻找。为了让自己洗脱嫌疑,刘某还嫁祸于方女士的男友,说他之前曾看到方女士男友王先生的车子从附近开过。

  由于方女士和王先生正闹矛盾,而藏金地除了自己外就只有王先生知道,她马上把怀疑对象锁定为王先生,并一个电话打过去将王先生一顿臭骂,弄得对方一头雾水。

  最终方女士报了警。警方勘验现场遗留的痕迹后,把疑点指向了刘某。经问询后,刘某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

  经鉴定,光是刘某偷的那22件首饰就价值3.8万余元。近日,海曙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记者黄丽娟通讯员李义山陈静)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