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左)和林某在法庭受审。
前年轰动全国的湖南“瘦肉精”大案正渐入尾声。昨天,链条上的2名男子在奉化法院受审。他们一个是生产商的“技术指导”,一个是“销售先锋”。两人被控非法经营罪,均获刑1年以上。
2011年4月,湖南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制售瘦肉精案。案件涉及价值3000多万元的瘦肉精,产销链遍布全国16个省市。
此案的主犯之一是绍兴商人陈秋良。昨日受审的张某和林某和陈秋良的交情,应从讨债开始说起。
当时陈秋良还只是一名化工原料供应商。张某的哥哥在嵊州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瘦肉精,有很多原料就是向陈秋良进的。
不久,张某的哥哥因为非法生产瘦肉精被警方查处,陈秋良有80多万元的债务没有收回来。
被查后,张某的哥哥把工厂托付给了张某代管,正逢陈秋良和一大帮的供应商上门催债,张某还不出钱来,用生产设备抵了陈秋良的80万元债务。
一次偶然的机会,陈秋良结识了湖北男子罗某。罗某倒卖瘦肉精,还有配方。陈秋良便从罗某处买来配方,在奉化租了厂房开始自己生产。
不久,张某的哥哥给他送来“高级技术人员”林某。林某是金华人,曾在嵊州帮助张某哥哥的公司研制过瘦肉精。
2008年3月4日至2008年3月28日,这20多天里,陈秋良生产上一有问题,就把林某请到现场指导。
在林某的指导下,陈秋良生产出了一批20多公斤的莱克多巴胺。
林某说:“其实当时我真的不想去,前段时间老板刚出了事,此行让我十分担忧。我向老板请辞,但老板跟我说,没事,瘦肉精用来出口没有问题。”
“我父亲因车祸全身瘫痪,母亲动了脑瘤手术,还有2个孩子,一个7岁,一个2岁,都靠我的工资养活。我不能随便丢了饭碗,只好硬着头皮去了。”
“莱克多巴胺的工艺一共有6道,我只教他们完成了5道工艺就落荒而逃,因为实在是太害怕了。最后一道工艺是提纯,缺了这道工艺,纯度就不高,市场价值不大。”
即便如此,陈秋良还是逐步掌握了生产莱克多巴胺的方法。他开始为销路发愁。
2008年,他再次找到张某,希望能帮忙拓宽销路。
在张、林二人的帮助下,陈秋良逐步打开了销路,生意越做越大,逐渐建起了一个涉及16个省市的巨大网络。
昨天,张某和林某因为非法经营罪在奉化法院受审,两人都自愿认罪。
最后,奉化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当庭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听到判决后,两人都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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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陈秋良获刑12年
瘦肉精是一类动物用药。莱克多巴胺是一种人工合成的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可以用来治疗一些疾病,但如果被当成食物使用,会导致恶心、腹泻,对心脏病人危害尤大。
因为社会危害性巨大,去年8月,陈秋良被湖南邵阳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款50万元。
记者胡珊通讯员冯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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