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经重新修订于近日下发,以此为衡量考核各县(市)区服务业转型发展的新标杆,促进服务业的创新发展。
新修订的《办法》在发展指标的设置方面更加科学,对县(市)区的考核由原来的4大类14项指标调整为3大类9项指标,突出了统计的科学性和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增强了可操作性。此外,新《办法》还改变了过去一年一考的做法,调整为日常督查、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力争及时、准确掌握第一手信息。
今年我市服务业机遇与挑战并存,一季度,全市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584.7亿元,增长8.6%,增速放缓较明显。
(刘从友)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