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宁波中院发布了两年来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白皮书。一个值得一提的数据是,宁波未成年人的累犯率从2010年的2%降至零。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刑法上,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在5年之内又犯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叫累犯。也就是说,在经过宁波两级法院判刑的未成年人,没有人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之罪。
累犯率降至零,跟宁波法院长期以来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形成的举措和经验不无关系。
以北仑法院最近审理的一起盗窃案为例,一名17岁的湖北女孩因为参与男友策划的“仙人跳”,被检方以盗窃罪起诉。
女法警对这个漂亮的女孩印象深刻,因为她总是把头埋得很低,刘海遮住大半张脸。有人扶她,她都下意识躲开。
她说,因为成绩不好,父母又在外打工,她便早早辍学。2012年,她来北仑找工作,在KTV上班。随后,她认识了张某,她以为找到了真爱。几个月后,张某让她去做一份“赚钱更多”的工作,没有想到自己的初恋就这样夭折在这份工作上……
案情蛮简单,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了她拘役5个月,判决书末,感性的法官还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在你这个年纪时,也很叛逆,不爱读书。家人都以他们的包容帮助我成长。你还年轻,今后的人生路还很漫长,我们也会帮你一起成长。一个女孩儿,多读书、多思考,抬头微笑,自重自爱,遵纪守法,就一定会有一片美好的新生活在你面前慢慢展开……”
拿到判决书的那刻,女孩若有所思。
除了法官寄语,新刑诉法施行后,宁波法院还尝试成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在审判中引入全程心理干预,封存犯罪记录等措施,帮助失足的未成年人认识错误,重返正轨。
据悉,2012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12件,涉未成年犯1140人,同比分别下降1.46%和4.28%。
记者胡珊通讯员李丹旦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