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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唤回失足少年 宁波未成年犯再犯率大幅下降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31日 10:3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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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记者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法院大胆探索,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重返正轨。2012年,未成年人再犯率由2010年的6%降为2%,累犯率从2010年的2%降为“零”。

  成立“社会观护团”

  今年1月,全省首家未成年人“花季护航”社会观护团在我市成立。

  “有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不能或不宜参加庭审,在这种情况下,挑选合适成年人作为这部分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出庭,保护他们合法权益,并对他们进行教育、疏导、抚慰,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市中院副院长孙卫华说。

  被告人小高在其同伴的纠集下,持木棍将被害人头部打成重伤,将面临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了解到,年仅16岁的小高(化名),孤身一人在象山打工。为了不让小高产生心理失落感,法官联系上了象山县技工学校朱老师。庭审中,朱老师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参与庭审,向小高解释其不懂或者难懂的问题,从法、理、情三方面表达了对小高的同情,并请求法庭能够予以从轻处罚。

  为了找到帮教单位,朱老师联系了一家印染厂。在象山法院少年庭与合适成年人朱老师的共同努力下,被告人小高判处缓刑具备了现实基础和条件。4月25日,被告人小高被法院判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必要时进行心理干预

  除了解少年犯的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外,恰当的心理干预也是必不可少的。

  近日,海曙法院新成立的心理工作室,给一个受朋友唆使犯盗窃罪的少女做了庭前心理鉴定,认定该少女心智还不成熟,内心有向善倾向。最终,海曙法院对她判了缓刑。

  据介绍,市中院未成年庭引入的心理评估和心理干预机制,让法官对未成年当事人的心理状况做到心中有数,能更好地帮助这些迷路羔羊克服负面心理,改过自新。

  前科封存解除心理包袱

  4月9日,海曙法院副院长张丹丹一行,带着3份《前科封存决定书》去省未管所看望未成年犯,上面写着:对××号刑事档案予以封存,任何人非法律规定情形不得查阅。

  3份决定书,分别对应着3名未成年犯。有一个叫大雄(化名)的男孩,拿到决定书的次日,正是他刑满释放的日子。2011年底,身上只剩两元钱的他持水果刀抢了一名女子25元,后被海曙法院判刑。

  大雄说:“我以前担心带着污点出去,会被人看不起。但现在,感觉心里一块石头放下了。”

  市中院一名法官认为,不少未成年人因一时冲动犯错,事后往往后悔不及,社会应给予适当的宽容与帮助,尽可能地为他们回归正常生活扫除障碍。

  □记者黄金通讯员钟法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