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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失足少年“六一”感知社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01日 07:3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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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9日上午,象山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干警组织10名新生少年来到象山县培智学校,新生少年被分成几组,以“小助教”身份和小朋友们一起剥豆子、洗鞋子、洗手,并给小朋友们带去了“六一”节日礼物。

  “面对这些身体有缺陷的小朋友,我突然觉得很惭愧。”16岁的小王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他表示,今后要像这里的小朋友一样积极向上,努力学一门技术,做一个对社会有意义的人。

  象山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孙庭长说,通过这个活动,希望这些新生少年能对社会有更多的了解,避免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柳晨硕王佩玲)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