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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和非住宅在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 收费标准不一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03日 08:0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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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璟璟

市民李先生购买了一套位于海曙区的商品住宅和一个配套车位。近日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时,他发现住宅和车位的收费是不一样的。住宅对应的土地登记费和房屋产权登记费分别为13元和80元;而给配套所购的车位办证时,这两项的收费则为100元和550元。

为什么两者的收费有差异呢?记者从市房管部门和国土部门了解到,原因是住宅和非住宅在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登记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根据本市现行政策,办理土地证时,收取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城市部分)费用: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而车位、商铺等非住宅,对应的这项费用为房屋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收取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

住宅产权登记费按套收取,每套80元;而办理非住宅产权登记时,收费标准为550元/件。另外,申请房屋共有产权登记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

除新房办证之际,住宅和非住宅收费不一样外,二手房买卖时,两者的收费也有差异。个人间转让住宅的,房屋登记费为80元/套;居民住宅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土地部门收费每宗1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个人间转让非住宅的,房屋产权登记费为550元/件;换发土地证需缴纳的费用为,房屋所占土地面积10平方米以内200元/宗,10平方米至20平方米的300元/宗。

此外,私房买卖时,需缴纳的房产转让手续费也因房产类型而异,住宅为6元/平方米;非住宅为12元/平方米,上限为5000元。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