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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可享受500至2000元的补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08日 09:2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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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姚日报讯(记者胡瑾中)近日,我市出台《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对骨干教师的认定与评选、职责、待遇、使用、考核管理等都有明确规定。其中,从今年5月起,完成工作职责的余姚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可享受教科研津贴。

  按该《办法》规定,骨干教师在任期内可享受不同的奖金、津贴:省特级教师除享受省、宁波市规定津贴外,再享受每月2000元津贴;宁波市名师每月享受1200元津贴;宁波市学科骨干教师、宁波市中职校优秀“双师型”教师、余姚市名师享受每月800元津贴;余姚市学科骨干教师享受每月500元津贴。同时享受两项以上荣誉称号的,不重复享受津贴,按就高原则享受津贴。上述各类津贴经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合格后,按每年10个月(寒暑假除外),由市教育局一次性统一发放。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或学校也要建立教科研津贴或资料信息费津贴,并对他们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经费保障。

  我市还建立“中小学骨干教师教科研专项资金”,重点对省特级教师、宁波市名教师、宁波市学科骨干教师和余姚市名教师进行专项资助,主要用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考察进修、参加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出版教育教学专著等。

  为充分发挥这些教师的优势,市教育局将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核业绩档案,及时了解他们的教学实绩与研究成果,进行全面的考核与评价。同时,要求这些教师通过业务培训、支教、结对带徒等形式辐射带动更多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此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目前,我市有1名在职正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9名省特级教师、16名宁波市名教师、48名宁波市学科骨干教师、3名宁波市中职校优秀“双师型”教师、10名余姚市名教师、257名余姚市第三届学科骨干教师。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