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工作累工资少,张某满腹怨气。本想偷老板的货物来报复,结果反害了自己。前天,在法庭上,张某对自己的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张某是安徽人,因敲诈勒索案刑满出狱后,经狱友介绍到余姚一家专门从事塑料运输的物流公司做提单员。张某很感激,表示会好好工作以报答知遇之恩。
平日里,他除了跑腿打杂外,还负责帮老板徐某收提货单,然后由老板另行派人凭提货单去仓库提货。张某觉得自己工作勤勤恳恳,月工资却一直只有2000多元,过年过节也没有奖金,心里很不舒服,屡次向徐某要求涨工资,徐某总是以没钱为由拒绝。张某无奈,只得私下向工友们抱怨。直到有一天,他偶然看见徐某在KTV消费的大额发票,不由心头火起:“有钱去玩没钱加工资!”
3月26日,公司其他人都下班了,张某见徐某的办公桌上有两张提货单,想到徐某平日的苛刻,就决定顺手牵羊,自己私下提货卖掉,“反正仓库里提货只认单不认人,就当给老板点颜色看看!”第二天,张某联系了装塑料的胡某,让他凭提货单去仓库拿货并运到塑料城楼某店里。另一边,张某又骗楼某说有个慈溪朋友要把一些塑料便宜卖掉换料。就这样,两张提货单轻轻松松换来了2万元现金。
张某以为徐某不见了货单,会私下约谈。哪知,徐某隔天发现后,就找到了提货的驾驶员,问明情况后立马报了警。
余姚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刘湛 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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