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对“三性”工作岗位作了具体界定:临时性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工作岗位是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建议尽早出台具体实施意见
“劳动合同法的修改,进步很明显。这次修改,大的框架和方向已经明确,有利于解决劳务派遣工这个长期存在的难题。”严萍说,但遗憾的是新法操作性不太强,很多方面没有具体明确。不管是企业用工,还是部门执法,都缺少具体的对照。
“如果没有具体的实施意见,新法看上去再美,最后也只能沦为一纸空文。”她说,5月份,市总工会就主动和人社部门沟通,建议人社部门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目前,我市正在等上级人社部门出台相关的实施意见。
严萍认为,有几个问题应在实施意见中得以明确:对“三性”有更明确的界定和解释;应根据行业来设定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对“同工同酬”的内涵要更具体化。
“实现同工同酬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尽早出台可操作性的实施意见,才能真正推动这项工作开展。”严萍表示。
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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