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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 宁波法官以案解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02日 07:1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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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2儿子两年多没来看望自己

  为了1000元医药费,81岁的老人将儿子告上法院,还说儿子已有两年多没来看望自己。

  王阿婆(化名)是宁海人,膝下育有三子一女。耄耋之年的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

  三年前,老伴去世后,她怕给子女添麻烦,自己住进当地养老院。由于王阿婆身体不是很好,其间患病花去了4000多元医疗费,由于大儿子不愿分担医药费用。王阿婆将大儿子告上法院,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用的四分之一。

  显然,比起这1000元钱,大儿子的冷漠其实更令老人寒心。庭前调查时,法官曾专门问过老人,老人一脸无奈,说,老伴去世之初,大儿子对她常常恶语相加,再之后整整两年多,他都没来看望过她。

  解读“常”、“看”均无明确量化标准

  两个案例,读来同样心酸。

  针对李大妈的诉求,最终,江北法院以调解方式介入此案。承办法官联系了李大妈的4个子女。接到电话,二儿子开始还不解:老妈要钱直接打电话来就行了,干嘛要去法院?但听说还有“亲自送赡养费”这一特殊要求时,他才发现自己对母亲的关爱的确太少,其他几个子女也表示今后会定期去看望母亲。李大妈听子女们对她说起了好话,自然不再提要求。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