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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女儿"骗19位独居老人 法官感叹:子女常回家看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04日 07:3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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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瞄准独居老人,嘘寒问暖,送礼送物,还自认做干女儿。其实,这位“好心”大妈的目的只有一个:骗钱。遗憾的是,居然有19位老人纷纷中计,个中的原因令人深思。

  56岁大妈专骗独居老人

  金某,宁波镇海人,56岁,看上去是一位穿着得体、打扮时髦的大妈。她在2004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刑,2007年又因赌博被行政拘留。金某没有工作,却因迷上赌博欠了一屁股债。为了还债,金某瞄上了独居老人。

  从2011年11月至今年1月底的两年多时间里,金某在孝闻街、翠柏路、高塘小区等地附近转悠,专门找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搭讪,投其所好,关怀备至,赢得了老人的好印象。随后,金某和老人聊起家常,套来老人的家庭住址,称自己也住在附近,改天前去看望老人。

  两三天后,金某“孝敬”地带上一些礼物登门拜访老人,老人自是分外欢喜。闲聊中,金某谎称自己家底丰厚,有好几套房子,丈夫在外做生意,儿子在国外留学,一个人挺寂寞的,愿意认老人做干妈。突然有了这样一个“知心知意”的干女儿,寂寞的独居老人当然求之不得。

  取得老人的信任后,金某话锋一转,谎称自己今天出来急,钥匙忘记带了,家门打不开,老公孩子又都不在,得等上几天,所以要去住宾馆,想问老人先借点钱。

  干女儿借钱应急,老人毫不犹豫地借了。金某还煞有介事地写上一张借条,只不过,留下的名字和联系方式都是假的。

  就这样,两年多来金某一共从19位老人手中骗取钱财4.8万余元。

  法官说,子女要常回家看看

  近日,海曙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4.8万余元的犯罪所得也予以追缴。

  纵观本案,金某的骗局并不高明,手段也很常见,一般人都能轻易识破,为什么偏偏就能屡屡得手呢?据金某自己供述,她之所以选择老年人行骗,是因为他们容易上钩,而且一般家里就老人一个人,不会被别人揭穿。

  海曙法院承办此案的王法官说,作为子女,应该常回家看看,当然不仅仅是为了去帮老人识破骗局,更多地是让老人感受到亲情和关心,不再孤独寂寞。老人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自然就不会对那些向自己献殷勤的骗子敞开心扉,从而给对方可乘之机了。(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李义山 陈静)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