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些小餐饮店的员工领取高温补贴的情况也不多。
陈先生是大沙泥街上某餐厅的外卖员工,“中午最难熬”,高峰送货时间一般是从11点到1点半,一般要跑10来趟。“路上我就想着,快点,再快点,到了写字楼就可以吹一会儿空调,回去的时候,也盼着能歇几分钟。”陈先生说,高温补贴是没收到过,但有时候天太热,老板会奖励一点钱。
另一名某知名连锁餐饮的外卖员也告诉记者,如果是在6月~9月,公司会在每单外卖中额外补贴0.5元,一个月下来大概有100多元。
高温补贴可参照清凉饮料费
到底哪些工种属于高温作业必须发放高温补贴呢?标准又是多少呢?
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实,法律意义上的高温补贴和很多职工拿到的夏季清凉费是2个不同的概念,高温补贴是一种劳动保护费用,就好像企业必须统一发放员工安全帽等防护设备一样,针对高温作业人员;而夏季清凉饮料费是一种员工夏季福利,非高温作业也能享受,有相应的参考标准,但无强制性,企业发不发、以何种形式补贴给员工由企业自主决定。
根据2010年7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6月开始到9月的4个月里,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为130元。
“高温补贴具有法律强制性,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但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到底要发多少钱。”人社部门还表示,员工的高温费发放可以发挥集体协商的方式,把职工的高温补贴等权益纳入集体合同中,具体标准可以参考清凉饮料费。
记者苏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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