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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被纳入法律条文 尽孝的方式有很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07日 07:1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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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吃顿团圆饭其乐融融。(资料照片)

 

市区一家敬老院外墙。

  敬老院的老人也希望儿女们能常去看看他们。

  记者小调查

  不回家儿女也有很多无奈

  或许,法律条文将“常回家看看”这种简单的诉求进行白纸黑字的规定,也是从子女常工作在外,缺少对老人精神世界关爱的角度出发,试图用立法来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子女想进行的这种“看望孝道”也遭遇着多种“无奈”。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其中既有在甬工作的外地市民,也有与父母分开居住的本地市民。

  陈女士(移民海外,80多岁的双亲住在怡江社区)

  几年前,带着孩子和老公移民美国,一年最多回两次家。自移民后,我每天都只能在固定的时间和他们通电话聊天。偶尔,我也会与社区居委会保持联系,拜托工作人员常去看望父母。这两年,眼见父母年事已高,我觉得不应该再离他们这么远,开始和丈夫商量是否可以回国内陪在他们身旁。

  黄先生(宁波某媒体工作者,老家江西)

  自高中开始就在外求学甚少回家,毕业后便留在外地工作。有时朋友也会问我,一年才回两次家,想不想父母。我觉得,当前父母身体还算健康,孝顺他们可以有另一种方式,就是在外拼搏的自己好好生活,别让他们担心。其实我平时和家里也不多打电话,但每每通话,知道父母安康就放心了。不过,过年过节必须要回家。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