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具体到宁波,具体到每个部门,将如何做?日前,《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宁波市委决定,将从今年7月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安排,第一批为市级机关(含部分重点开发区)、市属企业、市属高校及其直属单位;第二批为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每批大体安排半年时间,到明年7月基本完成。市委常委会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要普遍接受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教育实践活动里头,有3个环节很重要。
头一个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主要是通过广泛开展基层走亲活动等,听取来自百姓的真实声音,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群众观、权力观、事业观”学习讨论,同时开展走亲连心调研。
第二个环节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开展“四查四看”活动,即“查思想认识,看是否树牢了群众观念、站牢了群众立场;查工作作风,看是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工作是否扎实有效;查方式方法,看是否为群众所接受、真正受群众欢迎;查思创成效,看哪些问题没有解决、又产生了哪些新问题”,细查不足,着力改进。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三,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每个单位都要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群众关心的问题,宁波将开展破难攻坚行动,集中精力解决。比如打通“断头路”、开展“三改一拆”、百万学生餐饮放心工程等九大惠民利民专项行动,都将是改进作风的重要载体。
《意见》指出,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使他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
要用好的作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决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推进。
□记者 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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