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以高工资招工等理由骗到宁波参加非法传销组织后,他们不仅没有醒悟,反而将自己被骗的一套施展到他人身上,以言语威胁、殴打等手段非法拘禁他人。昨天下午,5名非法传销者以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刑。
今年1月,姚某与张某、冯某、杨某、高某等人相识于同一个非法传销组织,在网上认识受害人刘某后,借口带他去绍兴游玩,于1月31日将刘某带到慈城某村的暂住房内,强迫其学习非法传销理论。刘某表示对非法传销不感兴趣,5人就用言语威胁乃至殴打等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21天后,不堪忍受的刘某谎称愿意以2800元购买一份产品,这才重获自由。之后,刘某报警。
尝到了发财甜头的5人,又在2月中旬故伎重施,将另一名受害人牛某诱骗至同一暂住屋内,并实施殴打,直至数天后被警方解救。
本案的5名被告人最高学历只有初中,其中一个甚至连小学也没读过。
在昨天的审判中,5名被告人对非法拘禁他人的事实均予以承认,但他们供述说自己也是受害者,之前也是被骗来的。
姚某是本案的主犯,1989年出生于云南。姚某原本在杭州一家公司做家具,一天在电台里听到有招工广告,工资挺高。姚某就与对方取得联系后来到宁波。到了之后才发现是传销组织。
其余4人来宁波的原因也大致相同,除了高某是被自己女朋友骗来之外,3人均是被人以招工名义骗来宁波。
昨天下午,江北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姚某、张某、冯某、杨某、高某等人非法拘禁罪成立,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零2个月至10个月不等。
□记者 胡菲 实习生 吴潇潇
通讯员 孙乔 郑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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