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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涉外婚姻离婚率逐年攀升 离婚程序更是繁杂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12日 07:1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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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原因多

  两地分居、感情薄弱、习惯迥异……

  1.薄弱的感情敌不过分居

  记者询问最近办理涉外离婚的夫妇后发现,两地分居为他们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约有45%的中外夫妻因这个原因分手。结婚之后,国外或本地一方返回国内或被派驻他国,而另一方因不愿离开家乡或因签证不能及时办理而导致两地分居。再牢固的婚姻也难以面对长期两地分居的生活。

  前段时间,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外离婚案,可以看出很多导致离婚的因素。

  39岁的宁海人陈勇(化名)是海曙一家公司的老板。2005年,他在朋友的介绍下,在宁波认识了80后日本姑娘小泽惠美(化名)。初次见面,双方感觉都很好。

  3次见面后,两人就在宁波登记结婚了。为了结婚,陈勇还在海曙买了一套房子。1年后,两人的女儿出生在宁海,但之后矛盾频生。

  小泽惠美说,婚后两人就聚少离多。女儿出生后,两人更是连夫妻生活都没有了,1年后,她便发现丈夫和另外一名女子联系密切。2年后,丈夫已经不再回海曙的家里,就算她带着女儿回丈夫的宁海老家,丈夫也不会出现。2010年,双方为了女儿是否回宁海的小事大吵了一架,中间丈夫还对她动了手。这次事件后,她心灰意冷,带着女儿回了日本。

  分居近两年后,小泽惠美向海曙法院起诉离婚,除了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要求拥有女儿的抚养权。小泽惠美起诉后,陈勇称,离婚他同意,因为两人婚前压根就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也没有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在女儿的抚养权和财产上。

  近日,海曙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女儿归小泽惠美抚养,陈勇除了要支付女儿抚养费外,还要支付女方近150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款。

  2.相互适应并不那么简单

  “双方的生活习惯不能适应,语言不通,实在没办法交流。”据市涉外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沟通少,感情浅是涉外夫妻离婚的一大原因。

  去年3月宁波的胡小姐与在一所高校留学的美国小伙喜结连理。“他们认识3个月了,来办结婚证。”据工作人员介绍,“让人想不到的是,才1年多时间,这对跨国夫妻又出现了,不过这次是离婚。”他们拿着离婚协议,说是经过了充分考虑。他们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不适应对方的生活习惯。女方说,大冬天男的也喝冷水。饮食习惯也不同,两人几乎天天要争执,还是离婚做回朋友吧。

  此外,涉外婚姻以高学历、高收入、高追求的三高人员为主,事业心强,工作进取心重,但家庭责任感较差。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