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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级国土资源部门8月将调整下放31项国土权限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17日 07:1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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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8月1日起,宁波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下放31项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这些原本要在市级国土部门办理的事项,今后改由县区级国土部门办理。不过,老三区市民办理土地证的地点,仍在现在的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阳光大厅。

  此次“简政放权”后,除市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登记、市区基准地价调整、市区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审核审批、采矿权设置方案审核等9项外,其余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区级国土资源部门———像闲置土地的查处、房地产项目用地的供应及竣工复核验收等,今后都由县区级国土部门负责。程旭辉向琰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