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面对“小三”再三挑衅,她终于“忍无可忍”,盛怒之下,一口咬掉了对方的一截食指。
昨天上午,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小芸,衣着得体,谈吐文雅,谁也看不出,正是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竟以如此极端方式“捍卫爱情”。
2005年,21岁的小芸来到慈溪打工,认识了安徽小伙子阿明,两人很快陷入爱河。几年后,两人在慈溪结婚。婚后不久,小芸怀孕了,回四川老家生孩子,阿明则继续留在慈溪赚钱养家。
今年年初,小芸带着周岁的儿子回到慈溪,不想却隔三差五地接到陌生女人的电话,对方还对她百般辱骂。原来,就在她回家生孩子的时候,阿明和余姚女史某交往上了。小芸百味杂陈,但老公强调只是“一时寂寞难耐”,如今已和史某断绝关系。想想儿子,小芸心软了。
1月20日,史某打不通阿明电话,又来骂小芸。小芸终于忍无可忍,带上阿明和朋友来余姚见史某。情敌见面,分外仇恨,一言不合,史某竟动起手来,抓脸、揪头发、扯衣服。小芸也不甘示弱,两人当街对打。阿明见状赶紧上前劝架,可两人稍一分开又扑上去,来来回回挣扯了三四个回合。小芸眼看史某的右手食指在自己嘴边挥舞,就一口咬住,死活都不松口,直到感觉嘴里有东西,吐在地上才看清原是一截手指!
阿明见事态严重,立马送史某去医院。伤了人,小芸心急万分,听说要找断掉的手指,就和朋友回到现场。哪知拿着找到的这小半截手指,小芸心里泛起一阵纠结,她痛恨史某破坏自己的家庭,厌恶史某的死缠不休,便偷偷地把手指扔了。而另一边,在史某养伤期间,阿明对其温柔体贴,史某想到往日的甜蜜,又听阿明承诺会离婚和她在一起,并赔偿她20万元经济损失,就答应私了。
谁料,过了几个月,史某钱到手了,阿明却没有“履行承诺”。史某气不过,最终向公安局报了案。
昨天,余姚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该院认为,小芸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案发后也已对史某作出赔偿,并取得了谅解,遂判处小芸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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