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高温期间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昨天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大建筑工地避开高温时间作业。
通知明确,工地应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高温期间每天上午10时30分至下午3时不得安排露天作业;如需在室内作业的,也应将作业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对违反高温期间错时施工的责任单位,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建筑工地在施工现场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其中,包括确保临时宿舍通风良好,工地应充分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和人丹等防中暑药品,保证高温作业场所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到位,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
□记者 张璟璟 通讯员 焦成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