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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车身广告:并非车主说了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27日 09:2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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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一些人认为,车是我自己花钱买的,因此,与车相关的权力也属于自己。实际上,这个想法并不完全正确,有车者对相关法律必须有所了解,否则,有可能因此而违反相关规定,甚至受到处罚。以下案例或许能给你带来启示。

车身广告:并非你说了算

李某开了一家化妆品专卖店,去年春节前,他的好友朱某新购买了一辆车,知道这个消息后,李某便找到他,希望能用他的车身为其销售的产品做广告,每个月补贴他800元汽油费。朱某一听,立即爽快地答应了,第二天便将这个广告喷涂在车体上。但仅过三天,工商部门就找上门来,责令其销毁广告并处罚款500元。

[说法]

类似的事件已多次出现,甚至还出现了一个专用名词叫甲客族,指私家车主在车身上贴商家广告,以此获取一定额度的报酬。

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利用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属于户外广告,必须在车管所备案,工商部门登记并审核同意后,才能上路发布。否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法者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也指出:“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否则,可按《机动车登记规定》处以200元或500元以下的罚款。

车身颜色:不应是“变色龙”

叶女士是爱美之人,购买了新车后,总想着让车更漂亮。除了在车里放各种小饰品外,她还张罗着给车换颜色,认为什么颜色好看,就忍不住想去换成什么,两年内共换了三次,一些人甚至误以为她经常在更换新车。但去年国庆节前的一天,叶女士去有关部门验审时,才知道自己惹下了大麻烦。交警部门拒绝对其车进行年审,责令其恢复最初的颜色,并处罚款200元。

[说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公安部《关于增加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也指出,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款200元。由此可见,随便给车换颜色涉嫌违法。(颜梅生) 

编辑: 陈燕